“以讲促学”练本领 | 集团公司纪委开展纪检干部“上讲台”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对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提高纪检干部的专业化能力和政策水平,倒逼纪检干部主动学习业务、主动谋划工作,近日,集团公司纪委开展了纪检干部“上讲台”活动。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许正高出席活动并讲话,集团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各单位纪检专员参加学习。

许正高强调,开展纪检干部“上讲台”活动,既是落实上级纪委关于纪检干部“复盘”培训内容的相关要求,更是推动纪检干部将业务知识与个人思考相结合,实现“以讲促学促提高”的现实需要。纪检干部登台讲课,要紧扣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聚焦纪检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说理解、阐要义,让听课的纪检干部迅速消化吸收并及时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实现以讲促学、以讲促干,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干部队伍。

作为本期主讲人,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李志辉以《“四种形态”之第一种形态的适用问题》为主题,从概述、总体要求和把握以及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三个方面进行了分享,特别是对“第一种形态”适用的9种情形、5种禁止适用情况、12种运用方式以及常见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把“第一种形态”相关知识学懂学深学透,在实践中提升技能,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本领。